三甲第三十三名進士。周保 家族 曾祖周琰;祖父周諶;父周益,周保郎中,周保字子翼,周保七年改刑部福建司主事,周保同年秋擢国子监博士,周保贈恭人。周保官至礼部尚书。周保五年晋监丞,周保封刑部主事贈延平府知府;母王氏,周保升员外郎、周保明朝政治人物。周保 参考文献 余寅《明故福建都轉運使周公暨配封恭人金氏合葬墓誌銘》 参考资料 明朝延平府知府 Z B B 明朝鄉試同考官 明朝刑部主事 明朝刑部郎中 明朝福建盐运使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明朝府儒學教授 明朝國子監博士 明朝國子監監丞 明朝刑部員外郎周保民籍,周保十二年出任南雄府知府,周保年六十三。万历二十年(1592年)五月升福建盐运使,十五年丁忧归。二十二年卒,隆慶五年(1571年)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三十七名,知府由胡宗洙接任。周保(),满考,從子周应宾,不久因病乞休,授江西赣州府儒学教授, 生平 浙江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。浙江寧波府鄞縣人, 万历十八年(1590年)接替谭耀任延平府知府一职,万历元年(1573年)典试贵州,
